

一、什么是高新企业专项审计报告
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申报高企必须提交由具备资质的中介机构(包括会计师事务所、税务师事务所)出具的专项审计或鉴证报告,主要针对以下两项核心内容:
1、近三年研发费用专项审计:核查企业研发投入是否符合高企认定标准(收入5000万以下企业研发占比不低于5%,5000万-2亿不低于4%,2亿以上不低于3%)。
2、上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确认企业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是否占总收入的60%以上。
二、高新企业申报过程中,需提交的审计报告分为 “常规审计报告” 和 “高新专项审计报告” 两类,具体包括:
(一)近三年财税审计报告(3份)
对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2023、2024、2025年)财务状况进行审计,如历史年度已有符合条件的年审报告,申请高新时各提供一份正本即可,无需重新审计。
PS:报告需为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如有保留意见或否定意见,需特别关注并说明原因。
(二)近一年高新收入专项审计(1份)
需对企业近一个会计年度的高新技术产品收入、高新技术服务收入明细情况进行专项审计,审计完成后须出具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要求的专项审计报告。
(三)近三年研发费用专项审计(1份)
对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研发费用明细、结构进行审计,并出具专项审计报告。
研发费用存在三种核算口径,企业需区分清楚:会计口径、高新认定口径、加计扣除口径。三种口径在人员费用、其他费用比例等方面存在差异,不能混用。
三、专项审计报告在审什么?
专项审计报告审计的内容主要是以下这几方面:
(一)研发费用审计:
1. 审查研发费用范围是否合规:涵盖人员人工费用、直接投入费用、折旧费用与长期待摊费用、无形资产摊销费用、设计费用、装备调试费用与试验费用等。 通常会出现的问题如下:
(1)研发工资的归集不符合规定
将非科技人员薪酬计入研发费用,外聘人员劳务费用无合法凭证,未按实际工作时间归集跨岗位、跨项目研发人员费用;研发与生产共用材料、设备,未按合理比例进行分摊;
(2)专利的年费不可以计入研发费用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40号文,《关于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归集范围有关问题的公告》明确规定,“其他相关费用”中可以加计扣除的知识产权费用仅限于“申请费、注册费、代理费”。因为专利年费既不属于研发人员的工资,也不属于研发设备的折旧、无形资产的摊销;
2. 核查研发费用比例是否达标:确保近三年研发费用占销售收入比例符合要求。
3. 研发费用归集方式是否合理:企业需按研发项目单独建账核算,建立规范的研发费用辅助账,辅助账必须真实、连续、完整,审计时会核对财务账目与辅助账的一致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