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场法、成本法和收益法是三种最根本、最常用的资产评估方法。它们从不同的角度和逻辑来估算一项资产或权益的价值。
一、市场法
1、核心思想:利用市场上相同或类似资产的近期交易价格,经过比较和调整,来确定被评估资产的价值。简单说,就是“参照别人卖了多少钱”。
2、基本前提:需要一个公开、活跃的市场,并且有足够多的可比交易案例。
3、关键步骤
(1)寻找可比对象:在公开市场上找到与被评估资产在类型、功能、规模、风险等方面相似的交易案例。
(2)比较与分析:将可比对象与被评估资产进行对比,找出之间的差异(如新旧程度、地理位置、交易时间等)。
①调整差异:对可比对象的交易价格进行量化调整,以反映这些差异。
②确定价值:综合多个可比案例的调整后价格,得出被评估资产的公允价值。
4、直观易懂:直接反映市场供需关系,结果容易被理解和接受。
5、客观性强:基于实际市场交易数据,减少了大量主观假设。
6、对市场依赖度高:缺乏活跃市场或可比案例时无法使用(如独家技术、非上市公司)。
7、“可比性”难以把握:找到完全相同的可比对象非常困难,调整过程可能带有主观性。
8、反映市场泡沫或低谷:市场非理性时,评估结果可能偏离资产内在价值。
二、成本法
1、核心思想:从资产重置或再生的角度来衡量价值。认为一个理性的购买者愿意支付的价格,不会超过在当下重新购置或建造一项具有同等效用的资产所需的成本。简单说,就是“重新造一个要花多少钱”。
2、基本前提:资产处于持续使用状态,并且其损耗可以合理估计。
3、计算公式:
资产评估价值=资产重置成本-实体性贬值-功能性贬值-经济性贬值
(1)重置成本:在当前市场条件下,重新购置或建造一个全新、具有同等功能资产所需的全部成本。
(2)实体性贬值:由于使用磨损和自然力作用造成的资产价值损失(即“折旧”)。
(3)功能性贬值:由于技术落后、设计不合理等原因造成的价值损失。
(4)经济性贬值:由于外部经济环境变化(如市场衰退、政策变化、竞争加剧)导致的资产价值损失。
(5)客观性强:重置成本和各类贬值有相对客观的计算依据,尤其是在评估单项有形资产时。
(6)适用于特殊资产:对于没有市场交易、没有收益的专用资产(如自制专用设备、学校、医院),成本法可能是唯一可行的方法。
4、忽略资产的获利能力:一个资产的真正价值在于其未来创造收益的能力,而成本法无法充分衡量这一点。一个花费巨资建成的工厂,如果产品没有市场,其价值会远低于其成本。
7、贬值难以准确量化:特别是功能性贬值和经済性贬值,估算起来非常复杂和主观。
8、不适用于无形资产:许多无形资产(如品牌、客户关系)的成本难以衡量,且其价值与成本关联度极低。
三、收益法
1、核心思想:将资产未来可能产生的所有经济收益,折算成当前的现值,以此作为资产的价值。它直接衡量了资产的“赚钱能力”。简单说,就是“未来能赚的钱,现在值多少”。
2、基本前提:资产未来收益可以预测,并且风险可以量化。
3、关键步骤
(1)预测未来收益:合理预测资产在未来经营期内各年产生的净现金流。
(2)确定折现率:选择一个合适的折现率,该比率反映了获取未来收益所面临的风险水平。风险越高,折现率越高。
(3)折现求和:将预测的未来各年收益,用折现率折算成现值,并加总。
(4)理论最完善:直接抓住了“价值是未来现金流的现值”这一经济学本质,最能反映资产的持续盈利能力和内在价值。
(5)适用于盈利性资产:特别适用于评估企业整体价值、无形资产、投资项目等。
4、主观性强:对未来收益的预测和折现率的确定都严重依赖于评估师的主观判断和假设,细微变化可能导致结果巨大差异。
5、计算复杂:需要对宏观经济、行业、企业有深入的了解。
6、不适用于非盈利资产:对于不能独立产生稳定现金流或收益的资产,此方法不适用
四、总结对比
这三种方法从三个最根本、最普世的经济学原理出发,涵盖了价值形成的不同维度:
1、供给与需求(市场法):价值由市场决定,这是市场经济的基础。
2、成本替代(成本法):价值基于创造一项替代资产所需的成本,这符合理性经济人的假设。
3、预期与时间价值(收益法):价值是未来经济利益的现值,这是现代金融学的核心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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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法 |
核心逻辑 |
价值视角 |
主要参数 |
优点 |
缺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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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法 |
参照市场 |
外部、相对 |
可比案例、乘数 |
直观、客观 |
依赖活跃市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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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法 |
重置成本 |
内部、历史 |
重置成本、各类贬值 |
客观、适用于特殊资产 |
忽略获利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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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益法 |
未来收益 |
内部、未来 |
未来现金流、折现率 |
理论完善、反映内在价值 |
主观性强、依赖预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