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形资产与其他资产一致,评估时可采用收益法、市场法、成本法三种基本方法。依据《资产评估准则 —— 无形资产》第二十条规定,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应当根据评估目的、评估对象、价值类型、资料收集情况,综合分析三种基本方法的适用性,合理选择评估方法。
一、收益法
收益法是无形资产评估中应用最广泛、最贴合价值本质的方法,核心是通过测算无形资产未来可带来的预期收益,并折现至评估基准日确定其价值。
(一)主要应用形式
1. 许可费节省法
通过测算若不拥有该项无形资产而需支付的许可使用费用,将节省的许可费折现,以此确定无形资产价值。
2. 增量收益法
基于无形资产未来可产生的增量收益进行评估,具体分为收入增长型和费用节约型两种形式。使用该方法时,需合理判断和单独计量无形资产所形成的增量收益,既不能简单将全部增量收益归为仅由无形资产形成,也不能将实际由无形资产带来的增量收益错误归属于其他因素,避免出现 “多评” 或 “少评”。
3. 超额收益法
先测算资产组整体收益,再扣除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其他无形资产、组合劳动力成本等相关贡献资产的合理回报,将剩余收益确定为超额收益,并作为被评估无形资产所创造的收益,再采用适当折现率将超额收益换算成现值,从而得出无形资产价值。
(二)分成率法
通过分成率获取无形资产收益,是目前国际和国内技术交易中常用的实用方法。分成率法先计算使用无形资产所形成的总收益,再将总收益在被评估无形资产与贡献资产之间进行合理分成。
分成率常用估算方法包括:经验数据法、要素贡献法、对比公司法、市场交易案例法。实务中,初步估算得到的分成率通常为全部无形资产的综合分成率,对应分成收益为整体无形资产组合收益。由于各无形资产经济寿命存在差异,需谨慎采用该收益统一折现计算全部无形资产的评估值。
(三)收益年限的确定
无形资产收益年限通常依据法律规定、合同约定或企业申请书确定,可采用法定年限法、更新周期法以及剩余经济寿命预测法。实务操作中,需重点关注无形资产所依托产品的经济寿命。
对于无形资产组合,应分析各单项无形资产的剩余经济寿命,重点关注剩余经济寿命最短的无形资产在失效后对组合整体的影响,恰当估算无形资产组合的剩余经济寿命。
(四)折现率的确定
无形资产折现率需体现资金时间价值与资产特有风险,常用测算方法为风险累加法和回报率拆分法。
1. 风险累加法
无形资产折现率=无风险报酬率+风险报酬率
· 无风险报酬率:可选取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或根据无形资产剩余经济寿命期选择对应年期国债到期收益率的平均值。
· 风险报酬率:一般由技术风险系数、市场风险系数、财务风险系数及管理风险系数等综合确定。
2. 回报率拆分法
以企业加权平均资本成本(WACC)为基础,对营运资金、长期有形资产等其他资产的回报率逐一量化,反向拆分得出无形资产的期望回报率,即对应折现率。
式中:
· Wc— 营运资金占全部资产比例
· Wf— 不含无形资产的长期资产占全部资产比例
· Wi— 无形资产占全部资产比例
· Rc— 营运资金期望回报率
· Rf— 长期有形资产期望回报率
· Ri— 无形资产期望回报率
二、市场法
市场法主要适用于外购软件等交易活跃、可比信息充分的无形资产。评估时依据购买合同、后期维护更新记录、用户账号信息及实际使用情况,参照同类型软件市场购买价格,经调整、修正后确定评估值。
三、成本法
成本法以重置成本为基础,扣除贬值因素后确定无形资产价值,公式为:
被评估无形资产的评估值=重置成本 ×(1-贬值率)
在企业价值评估中,无形资产的重置成本包括按现时口径计算的研发直接成本、间接成本、资金成本,并考虑合理利润,测算时应关注各项成本的相关性与合理性。
部分特定无形资产可不考虑贬值因素,例如商标。商标随着使用年限增加,知名度与影响力通常持续提升,价值呈增长趋势,一般不计提贬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