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增值税审计核心目标
1. 核对账面收入、增值税额与纳税申报表数据一致。
2. 确保销项税额计提完整、税率适用准确。
3. 确认进项税额抵扣真实、合法,应转出项目已足额转出。
4. 保证增值税期末列报符合会计准则要求。
二、增值税测算程序
1. 将账面收入、增值税金额与申报表收入、税额逐项核对。
2. 按应税收入与适用税率测算销项税额,验证完整性。
3. 按采购业务与税率测算进项税额,检查抵扣合规性。
4. 重点核查进项税额转出:简易计税、免税、集体福利、个人消费、非正常损失、购进并直接用于消费的特定服务(贷款、餐饮、居民日常、娱乐)、兼营无法划分的进项税额转出,以及异常增值税扣税凭证等是否按规定转出。
5. 检查视同销售、红字发票、销售退回等特殊业务处理是否正确。
三、增值税报表列报规范(依据财会〔2016〕22 号)
· 借方余额:应交增值税、未交增值税、待抵扣进项税额、待认证进项税额、增值税留抵税额等,列入其他流动资产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贷方余额:待转销项税额列入其他流动负债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正常应交:未交增值税、简易计税、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代扣代交增值税等,列入应交税费。
四、审计关注要点
1. 企业科目设置不规范、明细使用混乱,需按准则调整。
2. 留抵退税、简易计税、预缴增值税、出口退税等特殊事项,需核对税务回执与账务处理一致。
3. 大额、异常发票与供应商,需执行函证或实地核查,防范虚开风险。